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我行发放的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就地转移自主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等多种形式就业,由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1)榆阳区户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含)周岁之间;
(3)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创业能力、有一定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自主或合伙创业者;
(4)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存款账户;
(5)信用状况良好,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
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就地转移自主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等就业。
期限额度利率
个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4年,财政全额贴息;合伙经营组织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4年,财政全额贴息;小微企业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以上业务介绍供参考,详细办理流程以营业网点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