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是我行向榆阳区辖内的城乡居民发放的用于购置自用或商用房屋,借款人必须提供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抵押并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担保的贷款。借款人到期确实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我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由担保人承担回购房产等的担保责任。
申请条件
(1)榆阳区户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含)周岁之间;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每月的总负债(借款人名下全部贷款的合计还本付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月均收入的55%,或具有足以覆盖到期还款本息的个人金融资产;所购商用房未来可能产生的租金收入可作为贷款人收入来源之一;
(6)具有购买房屋的合同或预售合同;
(7)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开发商同意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按照贷款金额,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8)在我行开立用于偿还按揭贷款的个人结算账户,并保证有充足余额;
(9)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限额度利率
个人住房和商用房按揭贷款期限(含展期)与借款人的年龄之和不能超过60;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展期后贷款总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含展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额度按照单户最高不超80万元,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额度按照单户最高不超200万元。
购买首套住房的按揭贷款利率执行下限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成数上限为售卖价格的七成;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揭贷款利率执行下限为同期同档将基准利率的1.2倍,二套住房按揭贷款成数上限为售卖价格的六成。
以上业务介绍供参考,详细办理流程以营业网点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