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1 浏览次数:64次
各位股东:
根据《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决定召开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农商银行或本行)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
榆林农商银行附属四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鉴于本行有五千多名股东,会议组织有一定困难,故请持股100万股以下的股东自由组合,授权委托一名股东出席会议;
2.榆林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和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议题
1.听取《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度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4.审议《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
6.审议《榆林农商银行董事会对三年发展规划(2023年—2025年)的阶段性评估报告》;
7.审议《榆林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
8.审议《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9.审议《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10.审议《榆林农商银行2024年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11.审议《关于聘请北京中天银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作为榆林农商银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9:30-10:3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领取会议材料。
(一)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拟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行,逾期视为放弃出席。
六、会务联系人及电话
本次会议的会务处设在榆林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倩 18966980330 闫思远 17729283070
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